搜题
问题   更新时间2023/10/19 21:35:00

在施工合同中如何适当应用抗辩权?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应用。例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合同双方约定了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义务的,在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承包人可以主张暂不开工、开工顺延和损失赔偿的权利。 二、不安抗辩权的应用。例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出现了法定的“不安”情形,而无能力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时,承包人就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继续履行,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