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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10/22 10:45:00

销售协议书锦集四篇

销售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 (选项打"√" )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协议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协议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协议、收款,办理售房协议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协议》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协议的签章;
   10、作好本协议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协议签署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本协议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 ]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 元(大写)(¥[ ]万 元),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预付 万 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
   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 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 ]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协议总金额× %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协议实际金额的 %
   4、其他方式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协议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协议成交总额,依照本协议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 ,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 元。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 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 万 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