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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4/1/4 9:08:00

逮捕以后的羁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 (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再延一个月。 (3)某些重大复杂案件在延长一个月以后还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省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经过五个月的侦查,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5)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对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7)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其它鉴定时间计入。 (8)移送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