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4/6/3 15:59:00 甲于1999年2月20日盗窃他人价值400元的财物,于2000年2月28日盗窃他人价值499元的财物,于2000年5月1日盗窃他人价值2000元的财物,并在盗窃的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1000元。在定罪时,甲的盗窃数额是( )。· 2899元· 2000元·2499元· 3499元 答案 登录 注册 单选题·2499元 出自:青书学堂 >> 佳木斯大学语言治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