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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药品准入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⑸单品种新药由医务部主任、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院长批准执行。 ⑹新药购入后,申请科室应及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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