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多选题,10分]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答案 登录 注册 参考答案:ABC 出自:青书学堂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