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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某企业发生有关无形资产的经济业务如下:
(1)从技术市场购入一项专利权,买价300000元,增值税为18000元,均以存款支付。
(2)接受甲公司以某项商标权向本企业投资,双方协商确认价值150000元。
(3)企业自行研制专利权取得成功,并已申请,取得专利权。发生研究开发费用共计90000元,其中领用库存原材料50000元,应付人员工资30000元,以存款支付其他费用10000元;应予以费用化的支出35000元,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55000元。专利登记费20000元,律师费用10000元,以存款支付。
(4)企业出租商标权取得收入40000元,增值税5200元,存入银行,以存款支付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10000元,摊销无形资产价值2000元。
(5)企业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出售,取得收入100000元,增值税6000元存入银行;银行存款支付律师费2000元,增值税120元;该项专利权的原始价值为150000元,累计摊销额为7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参考答案: (1)借:无形资产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 贷:银行存款 318000 (2)借:无形资产 150000 贷:实收资本 150000 (3)A)发生各项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5000 ——资本化支出 55000 贷:原材料 50000 应付工资 30000 银行存款 10000 B)期末结算费用化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35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5000 C)登记注册后。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85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55000 银行存款 30000 (4)A)收到特许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45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 B)以存款支付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C)摊销无形资产价值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00 贷:累计摊销 2000 (5)借:银行存款 106000 累计摊销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 贷:无形资产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 银行存款 2120 营业外收入 18000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