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3.、赵某和李某三人合伙,李某以劳务出资,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对外与丁签订了30万的合同,丁未履行,致使合伙企业损失了30万。问:(1)李某能否以劳务出资?(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可否?(3)成立合伙企业应如何登记? 答案 登录 注册 答:(1)可以。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不行。经授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有全体合伙人承担。 (3)办理设立登记的步骤。 出自:福建师范大学 >> 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