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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4.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问:(1)假设乙公司在3月10日复电给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2)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报后,于3月3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答:(1)不成立。因为乙公司未能在要约答复期内做出承诺,“完全接受贵方条件”的答复是新要约。(2)是。因为乙公司在要约答复期限内以积极履行合同的行为做出了承诺。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