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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股权集合法

实施合并的企业与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间的普通股的交换,其实质是现有的股东权益在新的会计个体的联合和继续,而不是取得资产和筹集资本。参与合并的企业,其净资产按账面价值计价,也不存在合并成本超过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即商誉在账上不予反映。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后的企业。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