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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1、简述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列举任意4种不同销售结算方式即可)

1、(1)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4)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5)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的当天; (6)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除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及销售代销货物外,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的当天; (8)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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