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题
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广西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让行政审批更“阳光”

     2007年8月31日上午9时,全区75个县(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全部建成运行,并顺利实现区、市、县三级联网,此时,我区开始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仅6个月。
    全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信息录入等,内容繁杂,涉及行业部门多。从项目启动,到区级电子监察系统建成运行;从14个地级市电子监察系统与区级系统联网,直至三级顺利联网运行。这种效率,不只表明了全区上下对于治理行政审批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优化政务环境的决心,更是用行动,检验了我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效。  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科学监督,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 区直机关33个厅局135个重点项目岗位,14个市本级504个单位1730个岗位,75个县1845个单位3884个岗位,以及24个城区336个单位的661个岗位均进入电子监察监控范围,涉及审批事项1.5529万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762万项,非行政许可事项3767项。 与投资软环境关系密切的审批事项和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受区、市、县三级电子监察系统的直接监督,使我区的行政审批实现了“阳光”操作。
    电子监察监控的最直接效果是,“三项制度”的落实有了技术保障,促使行政效能监察科学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促进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履职的责任心。

    2007年1至3月,区直135个重点项目岗位审批事项进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后,有60多项申请事项超时办结,当日办结率平均仅为5%。依据电子监察系统记录的情况,自治区效能办和监察厅派专人进行调查,超时办结事项的单位和岗位受到问责和处理。此举震醒了其他干部和单位,到6月份,行政审批事项当日办结率平均达到85%,在电子慧眼面前,超时办结现象销声匿迹。 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与运用,丰富了我区行政效能监察方式,也使效能监察手段更科学规范。区《电子监察报告》按月编制,呈送自治区四家班子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各市的《电子监察报告》呈送党委政府领导。梧州市是第一个编制出《电子监察报告》的市,并提出,今后提拔干部要求两个报告:廉政报告和电子监察报告;桂林市不仅按月编制呈送《电子监察报告》,还编制了周报供领导作决策参考;南宁市为21位领导办公室开通了电子监察,柳州、桂林市已将电子监察系统接到市里多位领导办公室。《电子监察报告》对单位和干部行政效能状况进行评估、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规范的数据。  机关干部作风好坏、办事效率的高低,尤其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在电子监察系统面前,不再是一笔糊涂账。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已在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中,书写了浓重的一笔。 然而,百尺竿头,还需更进一步,还需要不断扩大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范围,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促使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要素配置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融合,为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建行为规范、制度严明、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政务环境。(记者 许琨 实习生 甘楷悦)  来源:广西日报  

问题: 请结合广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有关情况,分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对我国现阶段政府管理影响。

1、有利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建立政府内部绩效评估量化指标体系、提供行政效能数据信息、促进绩效评估常态化方面,可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帮助政府绩效评估真正发挥导向约束、纠偏改进作用。 2、有利于行政审批监控体系的完善 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中,通过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和流程重组,政府部门规定并公开了每项行政审批咨询、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发证各环节处理时限、办理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对于违规审批和审批超时,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都会自动发出短信预警和提示警告,实现了行政审批权力网上运行,从而减少了人情审批、关系审批、随意审批。 3、行政审批监管权力将逐渐出现三个转移,为行政审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合理运行提供改革的契机 从审批主管部门向监察部门的转移。在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中,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既是行政审批的许可者又是行政审批的监管者,形成了审批权力和监管权力由一个部门行使的权力运行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审批的监察权实质上仅仅是事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权和行政处罚权。然而,由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的电子监察室通过设置在行政服务大厅的视频监控镜头和政府各部门互联互通的行政审批网络平台,纪检监察人员获得了对系统内各个部门每项行政审批咨询、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发证各环节直接进行监督的权力。 从审批主管部门向行政服务中心转移。随着地方政府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各部门已建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府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联通,未建的部门直接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办理行政审批,以前仅仅是“收发室”的行政服务中心将可能成为拥有各项行政审批实际办理权力的政府机构。 从审批主管部门领导向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和一线人员转移 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前,传统的局级部门行政审批流程一般为申请人向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办人转交给处长批准,处长再交给分管的副局长审批,必要时还要经过局长审批才能办结。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机制下,政府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被授与更大的权力,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权力下移。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