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民商事仲裁中,申请人代理律师的工作。
1、论民商事仲裁中,申请人代理律师的工作。P182-190
(1)律师接受申请人委托的有关事项
a)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审查
b)充分向委托人了解案件事实并审查七个事项P182
c)审查仲裁协议(形式、内容)
d)确定仲裁请求以及有关事项。
确定仲裁请求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申请人的请求;法律的限制;仲裁目的以及策略;现有证据材料
(2)申请人代理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a)撰写仲裁申请书以及准备相关证据:
仲裁申请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包括标题与当事人身份。
正文包括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尾部包括致送单位名称,附项以及署名和日期。
律师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时应注意的事项要注意两个方面。P186
b)办理仲裁立案手续。立案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6类。
律师在立案阶段需要注意的有3点P187
律师出庭前的其他工作
选择仲裁员 律师在指定仲裁员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两点。
证据交换:注意举证期限,证据材料的提交,证据交换的方式
(3)申请人代理律师的出庭工作
开庭前律师应当熟悉法律法规、商业习惯和国际惯例,与委托人商讨是否调解等,开庭时律师的主要工作如下:
向仲裁庭陈述案件事实、仲裁请求和理由,提出证据
回答仲裁庭询问
证据质证和认证
辩论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代理律师的工作
审查仲裁裁决的内容以及效力并向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的申请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