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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

6、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1)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 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3)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 4)禁止反诉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7、律师对受理的行政案件应审查所受理的案件是否在下列范围内: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