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案情]赵某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某律师在接受了赵某的辩护委托后,经过查阅案卷了解到赵某杀人手段残忍,证据确凿,没有从轻情节,该律师便要求解除委托,赵某不同意,该律师便拒绝为其辩护。
[问题]该律师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案
1、[答案与分析]《律师法》第32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辩护或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在律师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方面,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而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法定事由只有:(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2)委托人隐瞒事实。本题中律师拒绝辩护不是正当的法 定理由,因而该律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