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3.答: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形态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也是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开始实施其意图实现的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着手实行犯罪体现了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统一,它具备主观和客观两个基本特征。主观上,行为人实行具体犯罪的意志已经直接支配客观实行行为并通过后者开始充分表现出来,而不同于在此之前实施犯罪的意志;客观上,行为人已开始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这种行为已不再属于为犯罪的实行创造便利条件的预备犯罪的性质,而是实行犯罪的性质,这种行为已使刑法所保护的具体权益初步受到危害或面临实际存在的威胁。在有犯罪对象的场合,这种行为已直接指向犯罪对象,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的阻碍或者行为人的自动中止犯罪,这种行为就会继续进行下去,直到完成犯罪即达到既遂。在犯罪既遂包含犯罪结果的犯罪中,还会发生犯罪结果。着手实行犯罪是客观的犯罪实行行为与主观的实行犯罪意图相结合的产物和标志。这两个主客观基本特征的结合,从犯罪构成的整体上反映了着手实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