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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5、 简析我国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因。 [ 6 分 ]

《选举法》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产生。《选举法》规定的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间接选举是指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前者由选民投票选举人民代表,采取了直接民主的形式,后者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采用了间接民主的形式。 我国一方面要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有人民自己选择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领导人; 另一方面,又要从我国地广人多的实际出发,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全部实行直接选举,无论是从技术上、经济上、公民素质上都还不具备条件。 因此《选举法》规定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县级以县级以下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直辖市所辖区的人大代表也有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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