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五权宪法 答案 登录 注册 孙中山认为,宪法是“治国的根本大法”或“民主政治”的高级阶段,是“宪法之治”或“宪政时期”的基本依据。宪法的内 容和意义包括两个方面,即“国家之构成法”和“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五权宪法正是体现了这种双重内涵,并侧重于国 家政治机构的设计。1906年,孙中山提出了五权分立的制宪原则,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外,再加上考选权和纠察 权。根据五权分立的原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员组成。 出自:文鼎教育 >> 乐山师范学院政治学原理A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