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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试简述提存人和提存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1)在符合提存条件的情况下,提存人有权请求提存部门办理提存业务,提存部门有义务为提存。(2)提存物交付后,原则上提存人不得取回提存物。例外情况是:第一,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第二,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3)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存人承担。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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