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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简述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的特点。

(1)特定性。制作机关和作者是特定的;(2)实效性。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3)规范性。制作格式和文书结构都要求规范化;(4)稳定性。已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