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201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选择一项:A. 2016年9月1日前B. 2017年3月1日前C. 2018年3月1日前D. 2026年3月1日前 答案 登录 注册 正确答案是:2017年3月1日前 出自:广东开放大学 >> 广东开放大学 经济法实务(专22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