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9/20 15:06:00 甲、乙、丙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见企业效益好,又邀其兄丁入伙,乙、丙未同意。一日,甲叫丁开车去送货,途中,乙不慎将行人刘阿斗撞死。四人对该事件赔偿责任的承担分别发表了不同看法,请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说:这是企业行为,应由合伙企业负责,个人不承担责任 B. 乙说:这是丁不小心造成的,应由丁负责 C. 丙说:甲安排不当,也有责任,应由甲和丁共同负责 D. 丁说:我不是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 登录 注册 答案A 出自:学起plus弘成 >> 公司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