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第一种方法】
方案1: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促销。
应纳增值税=1000÷(1+13%)×13%-700÷(1+13%)×13%+300÷(1+13%)×13%-210÷(1+13%)×13%=44.87 (元)
方案2:采用“直接打折”(商业折扣)方式促销。
应纳增值税= (1000+300-300)÷(1+13%)×13%-700÷(1+13%)×13%-210÷(1+13%)×13%=10.35(元)
由此可见,方案2比方案1少缴纳增值税34.52元(44.87-10.35),因此,应当选择方案2。
【第二种方法】
方案1:销售一台价值1 000元的空调(其购进价值为700元),赠送一台价值300元的电饭煲(其购进价值为210元),应确认销售收入1300元,按适用税率13%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1+13%)×13%=149.56(元);
方案2:销售一台价值 1000元的空调和一台价值 300元的电饭煲,给予300元的价格折扣,并将价格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应确认收入1000元,按适用税率13%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1+13%)×13%=115.04元;
即:按方案2执行,可以比方案1节约增值税34.52元(149.56-115.04),应选择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