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合同法例题
1、某甲委托某乙代其出口一批服装,合同约定最低售价120万元,酬金按实际售价之3%提取。后因出口受阻,某乙决定自己以120万元购买下这批货物。当某乙向某甲转交货款时,提出应当扣除相应的酬金。某甲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发生争议。问:你认为应当如何
答案是:分析:双方所订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行纪人可以行使介入权,即可以以自己名义充当买受人或出卖人的权利。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请求支付报酬。因此,某乙有权扣除相应的报酬。
1、委托合同与代理之间有哪些区别?
答案是:答:首先,受托管理和处分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而代理的行为只能是法律行为。其次,委托是一种内部关系,存在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而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存在于本人和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再次,委托是一种双方的合同行为;而代理权的授予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1、行纪合同
答案是:答:又称信托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
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第三人可以选择以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合同的相对人: A、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委托关系; B、受托人因为委托人的原因而不能对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 C、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答案是:( ABC )。
关于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正确的判断是。 A、都是有偿的      B、都是无偿的 C、商事合同是有偿的,民事合同是无偿的 D、商事合同是无偿的,民事合同是有偿的
答案是:( C )
1、某甲在浴室洗澡期间,一件皮大衣在更衣室丢失,立即向服务员报告,当班服务员称:本店入口处早有“本人衣物小心保管、一旦丢失概不负责”的告示,因此不能赔偿。问:某甲应当如何寻求救济?
答案是:分析:浴室对某甲物品有法定保管义务,丢失后理应赔偿;浴室的告示和其法定义务相违背,不生法律效力。
1、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哪些义务?
答案是:答:第一,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第二,保管寄托物的义务;第三,危险通知的义务;第四,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1、仓单
答案是:答:是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用以表征、处分、和受领仓储物或保管物的一种有价证券。
仓储保管人合同中的存货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说明义务 B、提取仓储物的义务 C、支付有关费用 D、支付报酬的义务
答案是:( ABCD )。
关于消费保管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保管物为种类物 B、不移转保管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C、保管物的利益和风险由保管人承受 D、保管人破产时,寄存人对保管物无取回权
答案是:( B )。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 A、不成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D、技术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担风险
答案是:( B )。
1、某甲是一个体旅客运输户,在运输途中旅客某乙被车外的飞石击中,受了轻伤。因侵害人无法查找,某乙在治疗出院后,便请求某甲支付医药费600元,某甲表示不能接受。问:双方的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是:分析: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违约责任不必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因此某甲有义务支付医药费。
1、委托开发合同中技术开发方应尽哪些义务?
答案是:答:技术开发方应尽以下义务: 第一,依约亲自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如果研究开发方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则违背了委托人的信赖,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和赔偿损失。 第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费用。 第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并交付成果。 第四,后续义务。
1、提成支付
答案是:答:即将技术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定的比例和期限支付给转让方,作为对转让方出让技术的经济补偿。包括单纯提成支付以及“入门费”加提成的支付方式。
运输合同按运输方式可分为: A、铁路运输合同   B、公路运输合同 C、航空运输合同   D、海上运输合同、
答案是:( A、B、C、D )。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 A、不成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D、技术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担风险
答案是:( B )。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A、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 B、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 C、定作物具有特定性; D、是诺成、有偿和双务合同。
答案是:( A、B、C、D )。
1、某房主请房屋装修公司装修房屋,因操作人员操作不慎,将楼下阳台上的物品砸毁,楼下邻居要求楼上房主赔偿,房主辩称自己并不知情,拒绝赔偿。
答案是:分析:房主与装修人之间关系属于承揽关系,应当由装修人自己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1、承揽合同的报酬风险负担任何确定?
答案是:答:承揽合同的报酬风险负担,是指承揽人业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一旦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致使承揽人无法交付工作成果或无法转移工作成果的所有权于定作人,定作人应否向承揽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第一,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时,即由定作人自始取得工作成果所有权的,工作成果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报酬的风险应根据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承揽人提供的劳务两部分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由定作人和承揽人合理负担。 第二,在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时,由承揽人取得工作成果所有权的,工作成果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负担报酬的风险。 第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建设监理合同
答案是:答: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关于分包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总承包人必须亲自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B、总承包人将施工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他人承担 C、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D、分包人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只能分包
答案是:( B )。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租赁期间,若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承租人可停止支付租金 B、在租赁期间,若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承租人仍应支付租金 C、因承租人违约
答案是:( A )。
对于租赁的性质,正确的说法是: A、租赁权属于债权,和其他债权没有区别; B、租赁权属于物权; C、租赁权的性质为债权,但有物权化的趋势。
答案是:( C )。
1、某甲租住某乙的房屋,因房屋中某一间漏雨,因此,在年末某甲向某乙收房租时遭拒绝。问:某乙是否能拒绝支付房租?
答案是:分析:某乙支付房租并非某甲的修缮义务之对待给付,因此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某乙可以自行修缮,并从房租中扣除修缮费用。
1、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负哪些义务?
答案是:答:第一,交付租赁物及维持租赁物适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第二,租赁物的修缮义务;第三,瑕疵担保义务;第四,费用返还义务;第五,在合同终止时受领租赁物以及返还押金或抵押物的义务。
1、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答案是:答: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价金的一部或全部清偿)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在租赁物上增添附属物,且增加租赁物价值的, A、承租人应恢复原状 B、承租人可取回附属物 C、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D、取回增设物会损坏租赁物时,应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答案是:( ABD )。
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和承租人没有约定租赁物的归属的,租赁物的所有权 A、归承租人 B、归出租人 C、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有 D、依承租人累计支付的租金而定
答案是:( B )。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租赁期间,若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承租人可停止支付租金 B、在租赁期间,若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承租人仍应支付租金 C、因承租人
答案是:( A )。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 A、合同不成立 B、合同无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超过部分无效
答案是:( D )。
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A、合同不成立 B、合同效力待定 C、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合同无效
答案是:( C )。
对于租赁的性质,正确的说法是: A、租赁权属于债权,和其他债权没有区别; B、租赁权属于物权; C、租赁权的性质为债权,但有物权化的趋势。
答案是:( C )。
不可撤消的赠与包括: A、现实赠与 B、非现实赠与 C、履行道德义务之赠与
答案是:( A、C )。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 )计算利息。 A、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 B、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期限 C、实际借款的期间 D、双方约定的最低期限
答案是:C
2、拒绝赠与履行与赠与之撤销有何不同?
答案是:答:(1)性质不同:赠与之撤销系形成权,行使的结果是使赠与关系永久消灭;拒绝赠与履行是抗辩权,依此抗辩权,赠与人于特定情况出现时,可以拒绝履行其对于受赠人的赠与给付义务。(2)效力不同:赠与之撤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已经交付的赠与物可以请求返还;拒绝赠与履行不具有溯及力,赠与给付完成后,即使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也不得请求完全返还。(3)目的不同:赠与之撤销体现对受赠人的一种惩罚;拒绝赠与履行在于照顾处于困境中的赠与人,平衡双方利益。
1、附义务的赠与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答案是:答:附义务赠与,即受赠人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赠与,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所负义务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否则赠与合同无效。 第二,负担的内容必须是受赠人的一定给付,至于有无财产价格、作为或不作为,均在所不问。 第三,负担的受益人,一般是赠与人本人,但也可以是特定的第三人或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1、赠与的任意撤消
答案是:答:是指无须具备法定情形,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不可撤消的赠与包括: A、现实赠与 B、非现实赠与 C、履行道德义务之赠与
答案是:( A、C )。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 )计算利息。 A、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 B、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期限 C、实际借款的期间 D、双方约定的最低期限
答案是:C
1、某甲在向某乙销售一旧家电,某乙回家后发现完全不能使用。某乙想起某甲在销售时曾当场保证正常使用没有问题,便找到某甲交涉。问:某乙能否获得救济?
答案是:分析:能。按一般常识应当能预见到某甲提供的产品存在一些瑕疵,但某甲作出质量保证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则构成品质瑕疵。某甲应当承担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1、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案是:答:首先,物之瑕疵在移转标的物时存在;其次,买受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再次,买受人须适时检验受领物并履行瑕疵通知义务;最后,买卖不属于强制拍卖。
1、指示交付
答案是:答:是指出卖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移转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的现象。
买卖合同的特征包括: A、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B、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C、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答案是:( A、B、C )。
适用买卖合同有关规定的法律行为是: A、房屋买卖 B、债权让与 C、股票买卖 D、商标专用权的出让
答案是:( A )。
1、某甲(男)和某乙(女)结婚时,向对方支付彩礼4000元。2年后某乙提出离婚。按当地习俗:女方提出离婚的,应当退还全部彩礼;反之,则不能请求退还。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将是否应当退还彩礼发生争执。问:法院应当任何处理?
答案是:分析:某甲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按法律规定,所附条件是双方不结婚的事实,此条件因双方结婚的事实已不可能成就;按当地习俗,所附条件是离婚的事实,条件已经成就。一般认为,当地习俗因其不合法性不能作为解释合同的原则。
1、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有何不同?
答案是:答: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区别表现为: 第一,法律系针对多数人的,合同原则上仅仅拘束双方当事人,因此合同解释通常可以顾及意思表示受领人独特的理解能力。 第二,法律目的是最重要的解释标准,但在合同解释时要谨慎使用,因为双方的目的可能不同。 第三,法律解释出现多种结果时,往往采用合宪性解释,以避免法律无效的解释结果;但合同无效的解释并非不可接受。
1、文义解释
答案是:答: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是指对合同所使用的文字词句(言语)的含义进行解释,以探求合同所表达的当事人的意思。
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解释合同时,习惯或惯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习惯或惯例应当是客观存在的; B、习惯或惯例应当“适法”; C、习惯或惯例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而又没有明示排斥的。 D、只有在合同载有“疑
答案是:( ABCD )。
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 A、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的解释 B、合同当事人的解释 C、学者的解释
答案是:( A )。
1、我国合同法是如何体现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的?
答案是:答:违约金的数额应与损失额大体一致,这是商品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法律责任上的反映。因此,违约金数额过高过低有违公平原则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民事责任竞合
答案是:答:是指同一违法行为虽然符合多个民事责任的要件,可以成立几种民事责任,但受害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而请求。
1、合理预见规则
答案是:答:即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依当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违约,即违反合同义务。这里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 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根据诚信原则应尽的附随义务 D、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因尽的附随义务
答案是:( ABCD )。
我国合同法上的归责原则是: A、结果责任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是:( D )。
1、试简述清偿抵充的方法?
答案是:答: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具体方法有:(1)合同上的抵充:当事人之间就债务人的给付系抵充何宗债务有约定时,从其约定。(2)清偿人指定的抵充:清偿人有权单方面指定其给付系清偿何宗债务。指定应在清偿时向受领人提出,以意思表示为之;一经指定,不得撤销。(3)法定抵充:清偿人不为指定或未为指定时,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1、清偿抵充
答案是:答:是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
提存的构成要件包括: A、有合法的提存人 B、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并且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 C、有合法的提存原因 D、提存的标的物符合要求
答案是:( A、B、C、D )。
以下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 A、附生效条件的债权,条件尚未成就 B、附解除条件的债权,条件尚未成就 C、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D、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权
答案是:( ACD )。
关于债的抵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连带债务人得以其他连带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债权,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B、双方互相享有债权,未到期债权人得以其债权向到期债权人主张抵销 C、保证人得以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债权,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答案是:( B )。
1、简述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消之间的相互关系。
答案是:答:两者都是合同消灭的原因,但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的撤消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而合同的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同时,两者的发生原因和效力不同也有所不同。
2、预期违约
答案是:答: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能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该当事人的自身行为表明其将不能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1、任意解除
答案是:答:任意解除是指在继续性合同场合,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双方的信任基础已经丧失为由而行使解除权的解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债务人预期违约。 C、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答案是:ABCD )
下列情形中不能解除合同的是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违反附随义务,使合同目的落空 D、违反从给付义务
答案是:( D )。
债务转让后,债务受让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由( )承担责任。 A、原债务人; B、债务受让人; C、债权人。
答案是:B
1、甲将房屋租给乙住,约定房屋每年4000元。年末因乙经济状况不佳不能支付房租。甲同意给其优惠至2000元;但次年乙必须足额支付4000元,以及已经欠下的2000元。至次年乙又不能支付房租。甲请求强制履行两年的房租共8000元,乙提出合同已
答案是:分析:甲、乙之间的行为并非合同的变更行为,而是属于和解协议,和解的前提条件未能满足时,原合同恢复效力。
1、如何理解债权让与制度的法律结构?
答案是:答:债权让与制度的法律结构包括:产生债权的行为、基础行为和债权让与行为。 产生债权的行为,即产生将要被转让的债权的法律行为;基础行为(原因行为),即债权让与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代物清偿合同或信托合同等);债权让与,即债权让与合同生效的结果。 三者之间的关系是:(1)产生债权的行为如果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被追认,导致债权不存在,则构成债权让与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或主观不能),债权让与合同可能无效、效力待定;(2)债权不存在出现于债权让与合同成立之后,构成嗣后不能,债权让与合同依然有效,但会构成违约。
1、债权让与
答案是:答:即不改变合同内容,债权人通过转让合同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包括债权的全部让与和部分让与。
合同变更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A、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B、基于法院的裁决变更合同 C、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D、因情势变更使合同显失公平而变更合同
答案是:( ABCD )。
债务转让后,债务受让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由(  )承担责任。 A、原债务人; B、债务受让人; C、债权人。
答案是:B
2、保证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案是:保证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包括权利未发生的抗辩权、权利已消灭的抗辩权、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等;(2)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 (3)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如主张保证债务已消灭、未届清偿期、不存在等。
1、如何理解合同的附从性?
答案是:答:第一,保证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第二,保证的范围和强度原则上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合同债务;第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转移主债权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第四,主合同债务消灭时,保证债务也随之消灭。
1、反担保
答案是:答: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活动中,为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以担保该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其追偿权的制度。
债的特别担保制度包括: A、人的担保 B、物的担保 C、金钱担保 D、所有权保留
答案是:( ABCD )。
对时效已经完成的自然债务进行保证,保证人可以主张主债务的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
答案是:( 错 )
B购买了A的一套房屋,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随后B将房屋转卖给C,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C催告B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但B迟迟不办。问:C能否对A行使代位权?
答案是:分析:能。C对B的债权为非金钱债权,其保全是否有必要不以B的责任财产是否充足为转移,因此,只要B怠于行使权利,便构成对C的债权的危害。
在确认债权人的代位权时,如何认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答案是:(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债务人应行使且能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不包括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应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将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任何障碍,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其权利;“不行使”,即消极地不作为,是否出于债务人的过错,均在所不问。 (2)怠于行使其权利,主要表现为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 (3)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1、债的保全
答案是:答: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以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行使代位权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C、债权人可直接处分代为受领的债务人的财产 D、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答案是:( ABD )。
债的保全制度通过( ),从而对债权人实现其债权进行担保。 A、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享有优先权 B、让债权人对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享有优先权 C、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 D、促使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不
答案是:C
1、某食品厂由于受市场影响,产品严重滞销,经营严重恶化,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并欠某供电公司电费达60余万元。随后供电公司依据《电力法》规定,通知该厂于3日内缴清电费,同时告知用电客户,由于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用电方必须为下期用电电费提供担保
答案是:答:供用电合同为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供电企业有先供电、后收费的义务,但当用电方出现《合同法》第68条所列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项情形且供电方有确切的证据予以证明,供电方在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在用电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前,可以要求用电方提供电费担保,用电方拒绝提供担保的,可以中止供电。据此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合同履行中如何具体体现协作履行的原则?
答案是:答:第一,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第二,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第三,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第四,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1、情事变更原则
答案是:答: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情事变更的原则; B、适当履行的原则; C、协作履行的原则; D、经济合理的原则。
答案是:( ABCD )。
以下违约形态中,不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并用是 A、部分履行 B、瑕疵履行 C、迟延履行 D、履行不能
答案是:( D )。
3、某顾客在一超市购物时,因未看清玻璃门而被撞破头皮,同时也造成超市玻璃门破损。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是:答:超市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某顾客在一超市购物时,正在挑选商品时,因商场内太滑而摔伤。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是:答:超市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以订立合同时受蒙骗为由,要求乙降低售价,但不同意退货。此事被有关主管部门知道,即宣布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返还原物。问:该处理有何不妥?
答案是:分析:该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第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有关部门不得撤消。第二,任何部门不能超越当事人将其宣布为无效。
1、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能够亲自签订哪些类型的合同?
答案是: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有以下例外: (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所);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2、无效合同的转换
答案是:答:指本为无效合同,若具备其他种类合同的有效要件,并因其情形,可以认定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就签订其他种类的合同,该其他合同仍为有效的现象。
1、恶意之抗辩
答案是:是指当事人明知合同条件以及缔约时的情势,甚至清楚地知晓将要签订的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而依然缔约;其后,在合同存续甚至履行阶段,他发现合同有效于己不利,便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标的物而订立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D、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答案是:( B、D )。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 B、合伙企业没有资格独立签订合同 C、法人的筹备组织没有资格独立签订合同 D、专为特定目的而设立的法人签订合同,不得超过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及其辐
答案是:( D )。
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买卖合同,就买卖的标的、数量、质量等达成一致,但在履行时因未事先约定履行方式而发生纠纷。后交由某仲裁机构仲裁,被裁定为无效。问:该裁定有何问题?为什么?
答案是:第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并非强行性规定,而是任意性规定;第二,合同条款就有关事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处理,从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不能直接认定无效。
1、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恩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效力。
答案是:( 对 )
1、默示条款
答案是:答:是指合同本身虽未规定,但在发生纠纷时由法院确认的合同中应当包括的条款。
下列有关合同债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A、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B、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C、合同债权是优先权 D、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答案是:( ABD )。
出售宠物时需要交付动物的血统证明,这一义务属于 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附随义务 D、不真正义务
答案是:( B )。
1、在什么情况下沉默也可以构成有效承诺?
答案是:答:承诺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沉默或不作为不构成承诺。但在以下情况下,沉默也构成承诺: (1)受要约人先前向要约人发出过要约邀请,其中明确表示,要约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后,在该要约指定的期限内,自己未作答复的,视为已经承诺; (2)当事人双方经过反复磋商后,达成了初步协议,一方当事人事后更改了某些条款,并要求相对人就此修改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否则,视为接受; (3)双方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如下交易惯例,或当地业已形成如下交易习惯:一方当事人向相对人发出要约,相对人未在要约指定的期间内答复也视为接受。
2、悬赏广告
答案是:答: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
1、强制要约
答案是:答:是指在某些类型的交易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必须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要约,一旦相对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 A、缔约人; B、意思表示一致 C、标的 D、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答案是:( ABC )。
下列行为中构成要约的有: A、商品标价陈列在临街橱窗里 B、商品标价陈列在货柜上 C、顾客向书店或其他商家寄预约单 D、顾客向自动售货机投入货币,但因故障不能吐出商品
答案是:( B )。
1、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是:答:首先,责任轻重不同:无偿合同中债务人所负的注意义务程度较低;在有偿合同中则较高。例如,保管人因其一般过失致保管物毁损灭失,若为有偿,应全部赔偿;若为无偿,可酌情减轻责任,能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主体要求不同:只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允许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作为无偿合同的受益一方。 再次,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害及债权人债权的,债权人可直接请求撤销该行为;如果有偿的明显低价处分行为,则还需要债务人有加害债权人的恶意,债权人方可行使撤销权。 最后,有无返还义务不同:无处分权人以合理价格有偿处分财产的,善意第三人取得该财产所有权,不需要返还原物;若是无偿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第三人需要返还财产。
1、不完全双务合同
答案是:答:是指双方虽然各负有债务,但其债务并不居于给付与对待给付的关系的合同。
非典型合同包括: A、类型融合合同 B、二重典型合同 C、合同联立 D、类型结合合同
答案是:( ABCD )
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实践合同 D、无名合同
答案是:( B )。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答案是:对
2、当事人之间达成一手交付毒品、一手交付现钞的协议。
答案是:答:因其违法性,不属于合同。
1、子女和父母达成晚上用什么餐的协议。
答案是:答:该行为属于属于事实行为,不构成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具有哪些作用?
答案是:答:合同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表现为: (1)它是合同立法的准则; (2)它是解释和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3)它是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 (4)它指导人们正确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兼顾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的体系
答案是:答:合同法的体系,是指以合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为基本要素,以它们的有机结合而构成的整体。我国合同法的体系是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为龙头,加上《担保法》、《著作权法》等单行法的合同规范以及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构成合同法的体系。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种类: A、不能以约定排除的强制性规范原则 B、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当事人加以变更的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 C、兼具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原则:如合同正义的原则; D、当事人可以变更适用的原则:如鼓励交
答案是:( ABCD )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定、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答案是:(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