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规范做好我院2026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受理、审核及授予工作,保障符合条件毕业生顺利申请学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满足学位申请条件,预计2026年7月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 序号 | 工作任务 | 截止时间 | 备注 | | 1 | 教学点初审、汇总材料 | 自行安排 | | | 2 | 教学点向学院提交材料 | 2026年5月25日 | | | 3 | 学院复审材料 | 2026年5月30日 | | | 4 | 公示拟授予学位名单 | 2026年6月5日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 5 | 学校学位会 | 2026年6月24日 | 预计时间 | | 6 | 学位证备案时间 | 2026年7月 | 预计时间 | | 7 | 学位证发证时间 | 2026年7月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注:请各校外教学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德端正; 2.在规定学习(学制)年限内修读课程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须经外审)和答辩成绩均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认定为通过; 4.成人高等教育按规定完成各科学习,学位课程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5.在读期间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6.非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艺术类专业辽宁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合格、已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可向学校申请免考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学士学位申请程序 1.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校外教学点汇总整理申请学生材料。 3.校外教学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学院进行复审。 4.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讨论形成决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五、学士学位提交材料 (一)学生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大连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请按照样表要求及格式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纸质版); 3.小二寸免冠证件纸质照片1张(提供照片须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照片后用黑色签字笔清晰标明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二)单位提交材料 1.汇总学生提交的材料(纸质版),整理后统一提交; 2.提交《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纸质版须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助学单位公章并留存经办人联系电话。 注:电子版材料放置于1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xjyxy@dlpu.edu.cn,邮件主题格式:(成考)单位名称+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学生纸质照片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依次排列。 六、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学位申请工作,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和标准逐一核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和数据; 2.学生照片请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中名单顺序排列,使用统一采集的毕业照片; 3.《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由学生确认签字,各单位留存一份,以便后期查阅; 4.申请学生应为2026年6月办理毕业的成人本科学生。因毕业后无法申请学位,请各教学点务必确认好2026年6月办理毕业的学生是否申请学位,并将学位申请通知告知学生本人,如因未通知到学生,造成学生未能获得学位的,责任由相关教学点自行承担; 5.申请学位证书的相关材料由各教学点负责老师统一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申请; 6.材料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311号工大继教405室,收件人:曲老师,联系电话:0411-84400106。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收其他渠道报送。 文字/曲伶燕编辑/靖薇审核/靖薇、鞠丽、冯晓光浏览量: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