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6/9 9:34:00 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选择一项: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答案 登录 注册 A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 >> 国家开放大学生活中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