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4/7/1 12:22: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A.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B.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D.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答案 登录 注册 ABCD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 >> 国开会计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