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少阳提纲即第 263 条“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本条以口苦、咽干、目眩三症作为少阳
病的辩证提纲,从根本上揭示了少阳病胆火上炎,灼伤津液的病理特点。临床上凡见此三症,即可辩证为
少阳病。本条作为少阳病提纲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临床应用价值。
少阳病提纲证除揭示了少阳胆腑有热的病机特点外,还与太阳病、阳明病两经之提纲互相发明,从不
同角度揭示了提纲证的意义。太阳主表,以脉症为提纲;阳明主里,以病机为提纲;少阳主半表半里,以
自觉症状为提纲。三者综合联系,又各有侧重,提示读者应互相联系,反正互明,以明了病机、脉证与自
觉症状之间的辩证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提纲证虽然反映了少阳病胆火上炎的内在本质,但未能反映少阳病枢机不利,经
气郁结的基本病机,故本条应与第 96 条合看,方能全面掌握少阳病的病机与证候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