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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编制综合指数的原则是( )。
(A)质量指标指数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B)质量指标指数以基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C)数量指标指数以基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D)数量指标指数以基期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参考答案:AD]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