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①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③ 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④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⑤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⑥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8分)
(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2分。 (2分)
[ 注:上述九项权利要点及其相关论据各占2分,共占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