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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甲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4 000 000元,预计未来五年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亏损。假设2009年至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 000 000元、2 000 000元、 2 500 000元。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已与税务部门沟通可以在5年内用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且无其他暂时性差异。 要求:计算2008-2011年应确认或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2011年应交所得税。(确认用正数,转回用负数)。

2008年|100万元|2009年|-25万元|2010年|-50万元|2011年|-25万元|应交所得税|37.5万元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