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根据所给的案例材料,运用本课程所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
(2)要结合实际,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理论运用要恰当,逻辑阐述要清楚,观点陈述要明确。
(3)字数不少于300字。
学生制作老师表情包遭劝退
【案例简介】
某日,长春市某校高三的一名学生因在微信群里制作并转发了班主任老师的表情包,而遭到班主任劝退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悉,该班主任平时对班里的纪律要求很严,经常会批评、乃至罚站学生,“这样的做法,弄得班里气氛一直挺压抑的。”也许就是因为一直以来的压抑情绪,让部分同学感觉接受不了,才有了这样一个用制作、转发表情包来纾解这种情绪的行为发生。
这位给老师制作表情包的学生并非班里的差生,平时也没有打架斗殴行为,学生成绩属中游。事发时,其马上就要报名参加高考了。
事发后,该生虽向班主任老师道了歉,但班主任则咬住此事不放,并个人做出“劝退”该生的决定。面对记者的询问,该校的一位领导称自己并不知有此事发生,且对记者说:“我认为,这种事情,你也没有必要管,你管这个有啥意义啊?”
而该班主任则表示,她是考虑到该生的平时表现才选择劝退他的,这并不影响该生报考,只是他不能再来校上课了。因据高考还有200天左右,该生及其家长对此感到愤愤不平。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答案
答:(1)主体分析: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班主任、学生王聪及其家长
(2)法理分析:本案是一起由学校拒收因车祸而休学学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1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本案中,学生王聪已基本痊愈出院,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但已能在家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了。而该校不让其继续上学的做法违反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王聪的受教育权。2《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本案中,王聪因车祸住院治疗而忘记办理休学手续,是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但其家长多次要求补办休学手续,而学校却执意不肯,并劝其转学,相当于变相开除了王聪,则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3)责任分析 :《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义务教育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据此,该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尽快让学生王聪返校上课。
(4)启示分析: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1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利,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增加法治意识,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为学生受伤休学养病而剥夺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2学生应增强维权意识,当自身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应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加以解决,如:可向学校所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等,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