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题
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案情:王某与张某于1990年结婚,1993年王某因工伤离开工作单位在家休养,带回生活补助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8月张某父亲去世,张某分得遗产6000元。1994年12月王某与张某离婚。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王某的生活补助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是属于婚姻法第18条的情形,即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归王某个人所有;张某分得的遗产6000元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由二人共同分割。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