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上述行为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有:
1.农机制造厂5月20日收到《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应在5月30日之前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答复,但直到6月5日仍未有答复,该行为不合法。(5分)
2.一般性的监督检查需有2名以上的监察员进行,因此,6月10日只有1名监察员身临现场的行为不合法。(5分)
3.进行劳动监察需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因此,该监察员未出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也不合法。(5分)
4.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日内,应当将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本案中7月1日做出,7月15日才送达的行为不合法。(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