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收回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假设该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万元。选择一项:a.117b.132c.130.7d.119 答案 登录 注册 正确答案是:132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 >> 国家开放大学会计准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