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①形声字的声符,是给形声字标音的,即通过它独立成字时的语音与由它构成的形声字语音之间的音同或音近关系来标示形声字的读音。②因为在造形声字时就存在有用不完全同音的字充当声符的情况,加上古今语音的演变和方言对文字读音的影响,即使在造形声字时是用完全同音的字充当声符的形声字,在不同的时代或不同的地区,用当时的普通话或当地的方言读这个形声字,就未必跟它的声符读音相同了。这就意味着,进入了汉字系统的形声字,声符的标音功能有的能保留,有的会减弱,有的甚至已失去。酬如:“忠,桐”的声符都保留着标音功能,声符字与形声字今音相同;而“绿、悲,撞、域、偷、扔、配”的声符,有的不能确标音,有的完全失去了标音功能,声符字与形声字今音不相同。④有些形声宇的声符还有表义示源功能。这类形声字中,声符是由源字直接转化成的,自然具有表义示源功能。⑤例如:甲骨文“又”,象右手形,本义为右手,常借作“有”,金文加上形符“肉”成“有”字,“又”既标示读音,也有袁义示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