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李霞是某公司的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公司连续1年拖欠支付工资,李霞不得已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李霞可以( )选择一项或多项:A. 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阻止。B. 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阻止。C. 在提出辞职时,可以一并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要求。D. 在提出辞职时,一并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但无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答案 登录 注册 正确答案是: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无权阻止。, 在提出辞职时,可以一并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要求。 出自:广东开放大学 >> 广东开放大学 经济法实务(专22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