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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试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1) 议会主权原则: 国会在立法方面拥有最高权力, 且这种权力是与生俱来的, 无需授权。 (2) 分权原则: 国会拥有制定、 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 并有权对政府行政进行监督; 行政权由内阁行使, 但必须向国会负责, 接受国会监督;司法权由法院掌握,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3) 责任内阁制: 内阁(政府) 必须集体向国会下院负责。 (4) 法制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政府必须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力范围内活动。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