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述怀特的行政协调思想。
行政协调是行政主体为达到一定的行政目标而引导行政组织、部门、人员之间建立良好协作与配合关系,以达到共同目标的管理行为,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怀特主张:(1)应该精简机构,减少协调工作的数量和难度。(2)应该设置行政协调机关;(3)要通过精密的协调来获得较好的协调结果;(4)在协调过程中,行政首长的裁定就是最后的决定;(5)明确协调的原则,即“对任何事件均由主管会制定完整的政策,用以领导相关的各部。规划这种政策是附设专门的协调委员会,各部有专人参加,形成联合规划中的协调部分。应用这种方策.可使各部在独立行动中,获得合作的行政效能”。? 行政协调是行政主体为达到一定的行政目标而引导行政组织、部门、人员之间建立良好协作与配合关系,以达到共同目标的管理行为,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怀特主张:(1)应该精简机构,减少协调工作的数量和难度。(2)应该设置行政协调机关;(3)要通过精密的协调来获得较好的协调结果;(4)在协调过程中,行政首长的裁定就是最后的决定;(5)明确协调的原则,即“对任何事件均由主管会制定完整的政策,用以领导相关的各部。规划这种政策是附设专门的协调委员会,各部有专人参加,形成联合规划中的协调部分。应用这种方策.可使各部在独立行动中,获得合作的行政效能”。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 >> 国家开放大学西方行政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