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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17 17:40:00

请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后面的问题。
广东省佛山市及佛山市管辖的三水、南海、顺德均在广东省四会市的下游,北江是广东省佛山市的饮用水源。1990年代末,四会市在南江工业园内建设了电镀城,该项目处于北江和绥江下游、西江汇合处,离三水河口约10公里,离三水西南水厂吸水口仅5公里,离三水思贤窖约10公里。到1999年10月,工业园引进项目53个,其中电镀项目18个。
2000年1月22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举行。1月22日下午,由佛山团代表、佛山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钟信才领衔,共有25位代表联合签名,向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提交了题为《对四会市在北江边建电镀城事件处理不当》的质询案,要求省环保局作答复。
代表们在质询案中称:四会市(属广东肇庆市管辖)在北江边建电镀城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之前就私下接收18家电镀厂进驻建设是违法的。省环保局从1999年8月份就知晓此事而迟迟不作处理,使事件发展越加严重。最近,电镀城有8家电镀厂建成投产,产生了7家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地下管道直接排入北江的严重事件。省环保局虽然多次到四会市作调查,但一直没有到下游征询意见,没有依法行政。
经大会批准,1月25日上午9时,佛山代表质询省环保局案在广东大厦国际会议厅举行。质询由佛山代表团团长、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英主持,佛山代表共29人参加。经过2小时的质询,代表们对环保局的答复情况进行表决,结果满意与不满意比为5∶23,1人弃权。
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1月26日上午10时30分,佛山代表继续向环保局质询,应代表强烈要求,回答颇遭代表不满的副局长王子葵再次到会接受质询。王子葵表示,“今天要我表态这个项目该不该撤销,还是批准建设,我表不了态,因为现在正在受理。我们也要依法办事”。质询代表对省环保局的答复表示失望,要求环保局作完整的书面答复。
问题:
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否针对本案中的北江污染问题向省环保局提出质询?为什么?
2)质询案应经过什么样的程序?这些程序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针对本案中的北江污染问题向省环保局提出质询。 质询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一般而言,质询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防治环境污染正是省环保局的职责所在。因此,代表可以针对本案中的北江污染问题向省环保局提出质询。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质询的一般程序如下:第一,质询的提起。第二,质询案的提交。第三,质询案的答复。 在本案中,25名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提出了质询案,在得到大会的批准后,交由广东省环保局办理,并举行了正式的质询会,由被质询机关即省环保局进行口头答复。提案代表也正式参加了质询会听取答复。经表决,代表们对环保局的答复情况满意与不满意比为5∶23,1人弃权。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四条“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的规定,再次举行了质询会,由省环保局负责人再次到会接受质询。整个过程遵循并充分体现了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质询程序。
王老师:1913905176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