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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18 9:09:00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 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 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3 分) 21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 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 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 形同虚设。(3 分)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 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 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2 分)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 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 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 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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