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东省法律学校于198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学校位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办学设施配套,设备齐全。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不断地改善教学设施,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教学与高教自考并轨的教学模式,实行在校学生"上中专、拿大专;上大专、拿本科;一学双证",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定期培训学生汽训,熟练掌握驾驶技术。<br> 山东法律学校环境<br> 学校位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办学设施配套,设备齐全。学校占地面积560多亩,建有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大礼堂、餐厅、浴室、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和操场等建筑设施,以及百草园、小片竹林等景点;拥有计算机500余台,并全部上网,实现了网络管理。<br> 山东法律学校教学设备<br>  
◆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出来后携带准考证、成绩单来校确认。
市外考生凭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办理报名手续。
学校将依据来校现场确认时间先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3+2”分段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
2、在省、市“3+2”资格线上,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先录取到校现场确认的学生。
3、三年制专业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不设置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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