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利达公司销售部新聘任了文员陈小姐,试用期三个月。陈小姐大专刚毕业,比较单纯,经理鼓励她努力干。 某一天,经理外出了,陈小姐正在公司打字,铃响了,陈小姐与来电者的对话如下: 来电者:“是利达公司吗?” 陈小姐:“是。” 来电者:“你们经理在吗?” 陈小姐:“不在。” 来电者:“你们是生产塑胶手套的吗?” 陈小姐:“是。” 来电者:“你们的塑胶手套多少钱一打?” 陈小姐:“1.8美元。” 来电者:“1.6美元一打行不行?” 陈小姐:“对不起,不行的。”说完,“啪”挂上了。 经理回来后,陈小姐也没有把来电的事告知经理。过了一星期,经理提起他刚谈成一笔大生意,以1.4美元一打卖出了100万打。陈小姐突口而出:“啊呀,上星期有人问1.6美元一打行不行,我知道你的定价是1.8,就说不行的。”经理当即脸色一变说:“你被解雇了”陈小姐哭丧着脸说:“为什么?” 问题:陈小姐被解雇,你认为她犯了哪些错?

答案
:(1)该问的没有问(指对方情况,手套的需要量);
(2)该记的没有记录(对方的XX、公司、);
(3)该说的没有说(没有及时向上司汇报);
(4)不该说的却说了(价格上的自作主X,不向上司请示);
(5)不懂得保护自己(即使自己自作主X拒绝了对方,犯了错误,也没必要告诉上司,使自己陷入被解雇的境地);
礼仪上的错误:
(6)礼仪方面,铃响了没有自报家门;
(7)不等对方说完,就“啪”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