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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更新时间2023/4/3 12:59:00

简述内阁制的特点。

实行内阁制的国家是以国家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议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内阁的权力,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元首一般是世袭的国王或天皇或由公民 选举产生的总统担任。国家元首代表国家,但不是政府首脑。内阁由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几个政党组成政党联盟的领袖,经国家元首任命组成。在议 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党的领袖,经国家元首提名并经议会同意,才能成为内阁首相或总理,内阁成员也是议会议员。内阁首相或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政首长,是政府首 脑,但不是国家元首。国家元首发布的命令和法律必须由内阁首相或总理及有关阁员的副署才发生效力。    内阁首相或总理是国家实际权力中心。内阁是国家的决策中心。内阁成员由首相或总理在执政党内挑选,并任命他们担任政府各个部门的重要职务,授予他们相应的权力。   政府或内阁不向国家元首负责,但必须向议会负责,接受议员的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和决定。议会有罢免首相或总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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