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更新时间2023/5/15 20:07:00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单选题 (2 分) 2分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答案 登录 注册 D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 >>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