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
答: (1)市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不合法。理由是:按照法律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应当由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的土地征用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奉案中,曲丽村电子工业加工区办公室征用地5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5公顷,其他耕地20公顷,其他土地25公顷。所徊:用土地的批准权分属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无权审批。因此,市政府的行为属于越权批地的行为。
(2)对于市政府的越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